教育科职责
负责全省建设执业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,是中心实施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。
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执业资格教育方面的政策、规定,研究制定我省执业资格教育标准及教育培训办法;
2、研究制订我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实施计划,并具体组织实施;
3、负责起草继续教育方面的文件、材料;
4、负责继续教育培训班的组织工作;
5、协助做好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工作;
6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资料库;
7、负责各类执业资格考试、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的订购、发售工作,组织专家编写和出版考试辅导教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