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标〔2002〕187号
各省、自治区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国务院有关部门:
为了贯彻《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75号),加强对造价工程师工作的管理,推进造价工程师注册制度的健康发展,我部制订了《〈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〉的实施意见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贯彻执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年七月十五日
《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》的实施意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