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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
  第一条 为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,保证监理工程师的素质,制定本办法。

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,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经注册取得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》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。

  监理工程师按专业设置岗位。

 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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